本手册是对美军《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政策》(参考文件(a))的补充,并规定了基于成果的军事教育(OBME)框架下,联合职业军事教育(JPME)认证与重申认证的政策与程序。《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政策》要求整合联合教育认证流程(PAJE)与基于成果的军事教育认证。基于成果的军事教育将重点从关注联合职业军事教育课程中规定主题的合规性,转向关注学员达成经批准的项目学习成果(PLO)。负责联合职业军事教育项目认证与认证的联合及军种院校领导,应使用本手册提供的指南,向联合参谋部联合部队发展局(J-7)提交通用教育标准(CES)和项目学习成果有效性报告。联合职业军事教育项目基于其符合《军官职业军事教育政策》中关于高质量实施联合教育以及有效达成项目学习成果之标准的证据,可获得基于成果的军事教育框架下的完全认证。参考文件(f)第153节第a.6 (C)段确立了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CJCS)审查、协调和认证联合职业军事教育项目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