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空中力量在国防战略中被视为重要组成部分以来,已过去近一个世纪。在此期间,关于空中力量的主流概念已发生变化,相关理论也在持续发展。一般而言,空中力量指的是由具备实体飞行能力的资产所投射的力量。然而,空中力量并非因其物理属性而被视为重要的战略要素。自20世纪至今,空中力量之所以持续成为关注焦点,是因为其凭借突破能力和机动性,能够发挥迅速席卷战线和作战区域的功能——即作为一种能够决定战役胜负的决定性力量。简而言之,特定空中资产是否属于空中力量的组成部分,并非一目了然。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必要质疑所谓的无人机(亦称无人航空器或无人作战航空器)在功能上是否构成空中力量。
在这方面,虽然无人机的视觉形象已广为人知,但关于无人机实际如何运作仍存在许多不明确之处。即使是那些被视为权威的无人机相关书籍和论文,也未能就无人机可能发挥何种战略功能提供充分的实证解释。迄今为止,大多数关于无人机的讨论仅仅提及无人机攻击所造成的军事成果和破坏程度,而很少探讨单个无人机的具体性能特征或其战略功能。
作为一般规则,无人机有望配备有人驾驶飞机所不具备的“3D”或“4D”特性。这意味着在军事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创造性构想与约束条件的冲突中,传统的约束可以被消除或减轻,从而为发挥更多创造力提供了空间。就有人驾驶飞机而言,必须考虑飞行员的物理安全和疲劳风险,而使用无人机则无需考虑这些事项。然而,约束条件可能会因科技以外的因素而改变。有必要从政府政策、经济合理性、各种规则、惯例和可靠性等多个角度看待问题。
无人机在全球安全环境中的存在感日益增强。美国空军的马修·特德斯科上校在一篇题为《应对无人航空器系统威胁》的论文中指出,未能研究“防御无人航空器系统使用方法的军队,就没有为下一场战争做好充分准备”。与此同时,关于无人机威胁甚至在通常被视为安全之地的美国本土也已成为紧迫挑战这一事实,联邦调查局局长在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作证时提及。在谈到美国本土可能遭受无人机攻击时(提到恐怖分子可能是实施者,但从理论上讲并未将风险局限于恐怖主义范畴),他表示:“我认为预期是它即将降临这里。”此言论在当时引起了震动。大约在同一时间,2016年底,美国参议院通过了《2017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并决定在《美国法典》第十编中引入关于无人机的条款。参议院还要求国防部长研究应对无人机对美国军队构成威胁的可能性,并向国会报告调查结果。
综上所述,以美国案例为缩影,来自无人机的威胁现已变得极其严重,必须在各方各面系统地采取对策。形势预计将日益严峻。
(1) 空战力量框架与战略构想的发展
(2) 关于无人机的技术转让与威胁认知
(1) 从战争爆发到无人机的引入
(2) 技术前沿国家与后发国家间的竞争
(1) 跨境袭击
(2) 恐怖主义与骚乱
(1) 无人机与政治强制
(2) 蜂群战术在突入敌纵深防御方面的优势及该战术的完善
(3) 无需掌握制空权,但需指挥控制资产
(4) 作为先进自主武器的无人机所受关注及其民用转化应用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