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防部7月1日报道:设立无人系统直属项目组合经理,确守美国无人机主导权】将全部无人与自主系统职能全面整合至新设的、向国防部副部长直报的岗位之下。这一战略优先事项旨在大幅加速自主能力的研发、采购与规模化列装——这对维持美国决定性的军事优势至关重要。为建立即时作战基线并整合专业力量,"无人系统直属项目组合经理"将对目前归属国防部的所有无人活动、职能及关联项目资金线条实施直接监管与指导,覆盖范围包括军种组成部队、联合跨部门特遣部队401、国防创新单元及国防自主作战小组。
美国国防部通过设立“无人系统直属项目组合经理”,对其无人作战管理体系实施重大改革。此举作为加速向联合部队交付自主能力整体举措的一部分对外公布,标志着战略重心转向将无人机视为决定性战场资产,使五角大楼能够加快创新与部署步伐,以应对快速演变的军事威胁。
通过将无人系统置于国防部副部长直接监管之下,五角大楼旨在简化采购与列装流程,减少历来延缓新兴技术应用的滞后。该倡议反映了自主系统在现代战争中日益凸显的作用,并突显了华盛顿通过加速各军种无人机能力整合、提升敏捷性,以维护其军事优势的决心。
[2026年6月8日,美国陆军一等兵贾斯汀·雷吉斯在蒙大拿州博兹曼附近的“战斗实验室26.2”演习中放飞Skydio无人驾驶航空器,评估战术无人机的侦察与战场感知能力。(图片来源:美国国防部)]
新设立的办公室将整合目前分散在各军种、国防创新单元、联合跨部门特遣部队401、国防自主作战小组及其他组织的无人系统监管职能。除简化管理外,该倡议旨在缩短采办周期、统筹投资决策,并推动新兴技术从研发阶段快速转入实战运用。
此次结构调整正值近期冲突持续重塑战争形态之际。乌克兰战事表明,无人系统已不再局限于情报、监视与侦察任务,而是承担起精确打击、炮兵火力引导、电子战、通信中继、物资投送及持续战场态势感知等多元职能。经军事化改造的小型商用无人机屡次摧毁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装甲车辆、火炮系统、指挥所及后勤资产,从根本上改变了现代作战的成本效益比。
乌克兰战事或许提供了最为关键的启示:生产能力与部署速度本身已成为一种作战能力。俄乌双方目前日均动用数千架无人机,并持续改良设计以对抗电子干扰、提升生存能力与打击效能。以年为单位衡量的创新周期已被以周为单位的周期取代,这暴露了专为长周期研发的大型武器项目设计的传统国防采办体系的局限性。
中东地区的作战行动进一步印证了上述结论。伊朗设计的单向攻击无人机被德黑兰支持的武装团体所运用,证明了相对廉价的自主武器如何能对远距离的战略基础设施、军事设施、海军力量及商船构成威胁。与此同时,以色列的军事行动则展示了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情报搜集、目标锁定、精确打击、城市作战及实时战场管控方面日益深入的集成。这些冲突共同证实,无人机已演变为与传统部队并肩作战的核心作战系统,而非单纯的支援力量。
对美国军队而言,其作战影响远不止于替代现有侦察装备。未来作战编组预计将在各层级大规模部署自主系统。步兵排日益需要建制内的侦察无人机以在机动前识别威胁;旅级战斗队需要持续的空中监视、巡飞弹及能在全战场连续作业的电子战无人机。在战役层面,自主系统将支撑纵深侦察、远程精确火力、后勤补给、通信保障及多域目标打击。
这种演进正驱动部队设计的深层转型。五角大楼不再单纯依赖少量高性能、高成本的无人飞行平台,而是日益追求由精密长航时系统与大量可承受、可消耗的廉价无人机组成的混合编成——后者可在承受战损的同时维持作战节奏。其目标是通过规模效应形成持续战场存在,而非仅仅依赖少数精锐能力。
设立“无人系统直属项目组合经理”旨在使国防部的采办体系与上述作战需求精准对接。集中监管应可减少各军种间的重复建设,加速决策进程,提升互操作性,并确保成熟技术能在联合部队范围内推广,而非囿于单一项目。通过将项目权限与资金监管权集中于单一办公室,国防部还力求更迅速地响应持续冲突中动态变化的作战需求。
该倡议建立在一系列行政指令基础之上,这些指令要求国防部改革国防采办流程、强化国内无人机产能、扩大低成本自主系统采购,并将无人能力全面融入军事训练与作战筹划。这些措施共同认识到,未来冲突不仅要求技术优势,更要求具备大规模制造自主系统的工业能力,并能快速集成软件更新与源自战场的改进方案。
产业响应能力正变得与工程技术同等重要。乌克兰的经验表明,能够迅速改良无人机设计、扩大产能并向一线部队交付新能力的参战方,将获得显著的作战优势。维持这一节奏需要军事需求、采办主管部门与国防工业基础(尤其是具备利用军民两用技术快速扩产能力的商业制造商)之间的紧密协同。
因此,设立“无人系统直属项目组合经理”远非一次简单的组织调整。它折射出五角大楼的认知:自主系统正成为未来陆、海、空、天、网全域作战行动的核心要素。随着战争日益依赖持续感知、分布式精确火力、自主协同及人机编组,能否快速研发、采购并大规模列装无人机,将成为美国在面对技术先进对手时保持作战优势的关键因素。